2026年10月8日,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发布《Low-Value Shipments》拟议规则,对价值不超过2500美元的低价值入境货物实施全面监管调整,涉及申报方式、申报时限、担保要求与违规处罚等多个方面。

该规则目前尚未正式生效,公众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7日。
申报时限前置
现行规则允许货物到港后15个日历日内申报;新规拟将非正式入境(Entry Type 11)申报时限提前至进口日当天或之前,并要求全部电子申报。
新增"最终收货人"信息
如果入境摘要上的收货人与实际最终收货人不一致,必须提供最终收货人的真实身份和地址。
申报权收紧
如果收货人不是货主或买家(例如是货代、承运人、邮局代收),必须指定美国持牌报关行担任"进口记录方"(Importer of Record)。责任主体,必须明确到人。
新建邮政专用申报类型:Entry Type 13
专为通过国际邮政渠道进入美国、价值2500美元及以下、原本符合Type 11条件的货物而设。数据要求更严——除基本商品和收货信息外,还需提交寄件人身份、寄件人地址、包裹追踪号码。
非正式入境也要Bond担保
新规要求所有Type 11和Type 13申报人提供基本进口及报关担保(Basic Importation and Entry Bond),可选择单次交易担保(STB)或连续担保(Continuous Bond)。
违约赔偿有下限
公告拟对Type 11及Type 13涉及的特定担保条件违约,设置1,000美元的最低赔偿金额。
违反特定担保条件,每次违规的约定赔偿金(Liquidated Damages)最低1000美元。一般商品按"货值与1000美元的较高者"确定;限制或禁止进口商品及酒类,按"货值3倍与1000美元较高者"确定。
15天不申报,视为弃件
新规落地后,货物抵达时若未提前完成申报将不予放行;邮递货物入境 15 天后仍未完成有效申报的,视为进口方自愿放弃,货物可能被退回或销毁。

拟议规则计划取消《美国协调关税表》第99章第三、四分章相关商品适用简易报关的250美元货值限制,使符合条件的商品(含适用第232条关税措施的部分商品)在价值不超过2500美元时可采用简易报关程序。
此次拟议规则所体现的监管方向,与行业内合规化运营的趋势一致:跨境物流的核心竞争力,正在从成本优势转向"在规则框架内保障货物安全、及时交付"的综合能力。 具体而言,出口企业可关注以下三点: 梳理现有发货链路:涉及直邮、双清包税、国际邮政渠道的货物,建议核查申报主体、数据完整性与担保安排。结合9月生效的IOR新规,灰色操作空间已大幅收窄。 关注意见征集窗口:业务模式受影响较大的企业,可在 2026 年 12 月 7 日前通过 regulations.gov(docket USCBP-2026-0298)向 CBP 提交正式意见,争取合理条款调整。 提前规划物流模式调整:直邮模式的合规窗口持续收窄,本土备货与海外仓履约模式正成为确定性方向,建议提前布局,避免旺季期间被动切换。
文章来源:腾信物流